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YNKX-2025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8月5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流山镇码头村附近。 建设项目起点、终点及管道走向:本项目成品油管道改线起点位于码头村西侧、龙江河东岸阀室(柳南区流山镇流山村)下游,在码头村西侧拟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龙江河,终点位于小河村东侧,龙江河西岸阀室(柳城县马山镇龙田村)上游。改线管道起点桩号为LH023+850,终点桩号为LH025+200,原管道线路长约904m,本次迁改后管线长度约为834.9m,其中定向钻穿越龙江河约为588m。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完成后,西南成品油管道原有管道布局不变,与现有管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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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组成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芬 | 1700000000201029 | 石油化工工艺 | 二级 | ||||||
技术负责人 | 覃有奇 | 1700000000301611 | 安全工程 | 三级 | ||||||
报告审核人 | 朱庆明 | S011032000110202001104 | 防腐与防护 | 二级 | ||||||
过控审核人 | 马俊 | S011021000110192022768 | 工业电气 自动化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卢凌 | S011053000110192003139 | 机电一体化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鲁婷 | 1200000000300852 | 油气储运工程 | 三级 | ||||||
评价组成员 | 杨俊花 | 1800000000300032 | 自动控制 | 三级 | ||||||
报告审核人 | 白 萍 | S011053000110202001861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一级 | ||||||
过控负责人 | 陈晓芳 | CAWS530000230201072 | 自动化 | 二级 | ||||||
技术负责人 | 郭满霞 | 1100000000100510 | 安全工程 | 一级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06.04 | 现场勘验人员 | 覃有奇、刘志芬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 |||||||||
评价对象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 | |||||||||
评价范围 | 根据《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的范围是:输油管道改线起点位于柳州市码头村西侧、龙江河东岸阀室下游,起点桩号为LH023+850,在码头村西侧拟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龙江河,终点位于柳城县小河村东侧,龙江河西岸阀室上游,终点桩号为LH025+200。原管道线路长约904m,本次迁改后管线长度约为834.9m,其中定向钻穿越龙江河约为588m。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管道迁改工程涉及的改线管道工程及其管道防腐、通信相关的附属设施。 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内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以相关批准、批复和文件为准。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淹溺。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本改线工程属于成品油管道运输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的场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不在规范适用范围,因此,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 |||||||||
评价结论 | ||||||||||
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的建设,在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行,采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安全可靠;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等方面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的要求;输油管道的设计、路由选择符合现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在切实落实本报告和《柳州作业区穿越码头村龙江管道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后,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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