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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YNKX-KS-2024-019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项目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铜厂乡铜厂村委会。

生产规模: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属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0757153252D。公司现拥有一个采矿权,采矿证证载规模为60万吨/年,建有选矿厂一座,生产规模为500t/d,尾矿产量460.5t/d,年产尾矿量年尾矿量15.2万t(11.9万m³)。

评价人员组成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文家斌

1800000000201287

034707

矿业机械

项目组成员

王正富

S011053000110193002466

037182

采矿工程

卢凌

S011053000110192003139

039420

机电一体化

于林

S011037000110192001994

03956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段江全

1600000000201290

028493

安全工程

王英

1700000000301742

032136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王彦波

1500000000300467

027230

通风

熊俊庆

S011053000110193002451

038468

地质工程

报告编制人

文家斌

1800000000201287

034707

矿业机械

王彦波

1500000000300467

027230

通风

熊俊庆

S011053000110193002451

038468

地质工程

报告审核人

宁德仿

S011053000110202001835

029230

地质工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晓芳

CAWS530000230201072

042976

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周亚伟

800000000103124

003752

矿山地质

现场勘查时间

2024.11.09

现场勘验人员

文家斌、熊俊庆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为完善“三同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属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进行安全预评价。

在接受委托之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价项目组,组织本公司有关安全评价人员开展本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组现场对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可行性及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方法对该尾矿库进行安全预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得出了评价结论,并对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生产、工作提出了建议,最后编制形成《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

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

根据《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确认本次评价范围主要为《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库址选择、尾矿坝、防排洪系统、安全监测、辅助设施、安全管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尾矿运输管道、回水管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另外尾矿库职业卫生、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厂外运输等亦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有关这些方面的问题,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溃坝、洪水漫坝、渗漏、管涌、漏矿、滑坡、地震液化失稳、陷落、淹溺、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防排水构筑物破坏导致洪水漫坝、尾矿排放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的溃坝、矿浆、污水外溢等;含有害物质的污水造成外部环境污染。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根据对评价项目的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的分析,完成了该尾矿库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对评价系统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单元划分。通过划分把评价对象更细节化,更具统一性,并运用各种安全系统工程的分析方法,对这些个子系统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形成以下预评价结论:

  1. 企业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合法。
  2. 尾矿库库址选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 尾矿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书》及《初步设计》均为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尾矿库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库区工程及水文地质符合建库要求。
  4. 尾矿库筑坝方式、坝体结构等参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
  5. 尾矿库设计选用的防洪标准以及泄洪排水设施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
  6. 项目建设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设计中的对策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设计方案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该项目实施后,企业存在的固有危险是可以控制的,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预评价结论: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大黑山尾矿库扩容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和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