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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相关介绍: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合同编号

YNKX-2023-079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7月20日

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

项目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普文镇

经营规模:设置4个SF双层油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分别为30m3; 95#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 0#柴油罐2个,容积均为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项目评价组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专业

安评师级别

项目负责人

崔晶晶

S011053000110202001900

安全技术及工程

二级

报告编制人

段江全

1600000000201290

安全工程

二级

项目组成员

王正富

S011053000110193002466

安全工程

三级

项目组成员

黄琼会

1600000000301653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级

项目组成员

王彦波

1500000000300467

安全工程

三级

项目组成员

王英

1700000000301742

化工安全

三级

技术负责人

周渝

0800000000103146

化学工程

一级

报告审核人

马俊

S011053000110192000768

工业电气自动化

二级

过控负责人

李晓锦

1500000000200755

给排水工程

二级

现场勘查时间

2023.4.15

现场勘查人员(评价人员、评价助理)

崔晶晶、段江全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对项目主要危险装置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对企业自上次以来的变化进行调查

评价对象

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

评价范围

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加油站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为:

1.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

2.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危险。

3.事故易发及危险点是:加油区(加油场地及加油机)、卸油区、油罐区(包括油罐及管道)、站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否

指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条)

5

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条)

0

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

1、 4#柴油枪未设置拉断阀;

2、 卸油接口和油气回收接口未设置名称标识;

3、 静电夹失效;

4、 进站口减速带损坏;

5、 汽油通气管闸阀未设置“常开”“常关”标识牌。

1、 4#柴油枪已设置拉断阀;

2、 卸油接口和油气回收接口已设置名称标识;

3、 静电夹已更换电池;

4、 进站口减速带已修复;

5、 汽油通气管闸阀已设置“常开”“常关”标识牌。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因此,评价组认为: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自2013年12月4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景洪普文农机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正,自2021年09月0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自2013年12月4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