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5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YNKX-2025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7月7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安宁市草铺镇(安宁工业园区) 生产规模:新建26000Nm3/h制氮装置一套、液体后备系统,公辅设施(包括循环水系统、10KV/380V配电系统、制氮区域雨排水、制氮区域照明防雷接地等),新建一根至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DN500的氮气供应管道约0.95km。另行安全评价内容:新建一根至中石油DN300的氮气供应管道约1.50km,新建一根至中石油DN150氧气供应管道约1.50km。 | |||||||
评价人员组成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覃月英 | S011053000110201000818 | 安全工程 | 一级 | |||
技术负责人 | 陈建 | 0800000000103099 | 核化工 | 一级 | |||
报告审核人 | 王兴燕 | CAWS530000230201075 | 安全技术管理 | 二级 | |||
过控负责人 | 陈晓芳 | CAWS530000230201072 | 自动化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军 | S011011000110203000073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卢凌 | S011053000110192003139 | 机电一体化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马俊 | 201810033240000125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黄琼会 | 160000000030165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胡奇龄 | S011053000110193002432 | 安全工程 | 三级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5.28 | 现场勘验人员 | 覃月英、胡奇龄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3.对项目主要危险装置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4.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 ||||||
评价对象 | 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 | ||||||
评价范围 | 评价对象的选址及周边环境条件、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 选址:本项目《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图号K9244CS2-02-2)中所示项目建设用地界区范围内的场地 总平面布置:本项目《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图号K9244CS2-02-2)中所示项目建设用地界区范围内的一期26000Nm³/h制氮装置及同期建设的公用辅助设施、设备的布置; 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1)26000Nm³/h制氮机组1套;液氮后备供气系统1套;站内工艺管道。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项目设1台50m3液氮储槽。 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项目界区内供配电(110KV变配电站除外的10kV/380V配电系统和设施、厂区内照明防雷接地等)、循环冷却水设施、给排水设施、建构筑物、站内道路交通设施、应急疏散设施。 对评价项目依托的原有主控室和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外部(园区)供电、水源、道路交通设施是否满足本项目安全运行需要作安全评价。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压缩空气[压缩的或液化的]等。 (2)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容器爆炸(包括管道等)、窒息中毒、灼烫(低温灼伤),其次存在电气伤害(包括触电、雷电危害等)、机械伤害、火灾、其他爆炸等、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淹溺、坍塌和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3)项目中氧储存容器和输送管道承压。若发生容器(管道)爆炸事故,将造成项目界区内设备设施损毁、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界区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重点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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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否 | ||||||
评价结论 | |||||||
在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后,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梅塞尔园区新建制氮项目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安全条件角度分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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