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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YNKX-2025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9月

项目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

生产规模:加油站设置4个SF双层卧式储罐,其中:1个50m³92#汽油罐、1个30m³95#汽油罐、1个30m³98#汽油罐、1个50m³0#柴油罐,该项目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3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表3.0.9的要求,90m³<总容积≤150m³,单罐容积≤50m3,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占3962.38m2,本项目站房建筑面积225.76m2,罩棚投影面积为598m2(建筑面积按投影面积一半299m2计入);辅房建筑面积283.05m2。加油站设置4个SF双层卧式储罐,加油区设置1台四枪税控加油机、3台双枪税控加油机、1台往复式洗车机和1台地磅。

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专业

安评师级别

项目负责人

陈晓芳

CAWS530000230201072

自动化

二级

技术负责人

陈建

0800000000103099

核化工

一级

报告审核人

王兴燕

CAWS530000230201075

安全技术管理

二级

过控审核人

李晓锦

CAWS530000230100169

 安全工程

一级

评价组成员

王学军

S011011000110203000073

化工设备与机械

三级

评价组成员

卢凌

S011053000110192003139

机电一体化

二级

评价组成员

马俊

201810033240000125

工业电气自动化

二级

评价组成员

黄琼会

1600000000301653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级

评价组成员

崔晶晶

S011053000110202001900

 安全技术及工程

一级

评价组成员

秦晓明

03320241013000002773

化工安全

注安师

现场勘查时间

2025.8.25

现场勘验人员

陈晓芳、秦晓明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进行调查;

对项目主要危险装置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对企业自上次以来的变化进行调查。

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评价对象

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

为建设程序合法性、站址、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人的因素(指挥、操作错误及监护失误等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物的因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运行物危害、信号缺陷、标志标识缺陷等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综合考虑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

2)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坍塌。

3)事故易发及危险点:加油区(加油场地及加油机)、储油罐区(包括卸油区、油罐及管道)、站房(包括发电机房和配电室等)。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否

评价结论

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规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要求,从安全经营角度出发,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