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云峰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罗平县云峰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YNKX-KS-2024-013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9月22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罗平县云峰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街道办江边居委会江边村大云山。 生产规模:罗平县云峰石料厂为改造升级矿山,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t/a, 面积0.0421km2,开采标高:1674~1590m,有效期2020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30日,矿山于2021年9月26日取得曲靖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4年9月25日)现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过期,故委托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人员组成 | |||||||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文家斌 | 1800000000201287 | 034707 | 矿业机械 | |||
项目组成员 | 卢凌 | S011053000110192003139 | 039420 | 机电一体化 | |||
于林 | S011037000110192001994 | 039560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
白萍 | S011053000110202001861 | 041839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
王彦波 | 1500000000300467 | 027230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
熊俊庆 | S011053000110193002451 | 038468 | 地质工程 | ||||
徐伟 | S011053000110203001784 | 040291 | 安全技术管理 | ||||
王正富 | S011053000110193002466 | 039420 | 采矿工程 | ||||
报告编制人 | 文家斌 | 1800000000201287 | 034707 | 矿业机械 | |||
徐伟 | S011053000110203001784 | 040291 | 安全技术管理 | ||||
王彦波 | 1500000000300467 | 027230 | 通风 | ||||
报告审核人 | 宁德仿 | S011053000110202001835 | 029230 | 地质工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晓锦 | CAWS530000230100169 | 026561 | 给排水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周亚伟 | 800000000103124 | 003752 | 矿山地质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7.28 | 现场勘验人员 | 文加斌、徐伟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本次安全评价的性质属于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指的是,在非煤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生产工艺、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 ||||||
评价对象 | 罗平县云峰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范围 | 根据安全评价协议和企业委托书的范围以及设计范围,本次现状评价范围主要针对罗平县云峰石料厂生产现状展开,其范围主要包括该矿山的综合安全管理、总图运输、开拓运输系统、露天采场、采剥工艺、矿山电气、供水系统、防排水与防灭火等。 安全设施设计中不包含破碎加工系统,故不在此次评价范围之内,但本报告中会涉及到破碎系统相关内容。 根据企业委托,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自用加油设施、消防、环保、地质灾害、职业病及防治等方面,不在本次安全评价范围内,但评价报告中会涉及到相关内容,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委托有相应评价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应评价。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根据对罗平县云峰石料厂现有生产作业场所、使用设备、生产工艺和管理状况等的调查分析,该矿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着边坡失稳、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放炮伤害、触电、火灾、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有边坡失稳、坍塌、车辆伤害、放炮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重点防范。其他危险、有害因素虽然引发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也应加强防范。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矿山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4种,即乙炔、氧气、柴油和爆破器材(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 (1)乙炔 矿山检修使用的乙炔气用量较小,标准充装量为5kg/个,总容量不超过50kg,远小于临界量1t,可忽略不计,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氧气 氧气(压缩的)的临界量为200t,矿山所用氧气远远小于200t,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柴油 矿山设置有1个柴油储罐,储量为5t,远小于临界量5000t,可忽略不计,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爆破器材 根据GB12268-2008《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矿山未设置爆破器材库,爆破施工委托民爆公司,爆破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爆炸物品总量未达到10t,所以爆破器材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
罗平县云峰石料厂总图布置合理,开采工艺符合矿山实际,一般安全防范措施基本到位,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能运作有效,安全管理总体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经评价认为:罗平县云峰石料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项目在生产过程存在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危险因素基本可以得到控制。在项目的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本次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其项目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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