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YNKX-KS-021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9月30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六谷村。 生产规模: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位于马龙城区191°方向,平距约17.90km处,地处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六谷村。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为扩建矿山,矿山于2022年5月19日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3212022057160153646,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107km2,核定开采标高2035-1970m。有效期柒年(2022年5月19日至2029年5月19日)。 | |||||||
评价人员组成 | |||||||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宁德仿 | S011053000110202001835 | 029230 | 地质工程 | |||
项目组成员 | 王彦波 | 1500000000300460 | 027230 | 安全工程 | |||
张帆 | 1800000000300360 | 033542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
窦鑫 | 800000000205170 | 010397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
于林 | S011037000110192001994 | 39560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
白萍 | S011053000110202001861 | 041839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
熊俊庆 | S011053000110193002451 | 038468 | 地质工程 | ||||
王正富 | S011053000110193002466 | 037182 | 采矿工程 | ||||
报告编制人 | 宁德仿 | S011053000110202001835 | 029230 | 地质工程 | |||
熊俊庆 | S011053000110193002451 | 038468 | 地质工程 | ||||
王正富 | S011053000110193002466 | 037182 | 采矿工程 | ||||
报告审核人 | 文家斌 | 1800000000201287 | 034707 | 矿业机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晓锦 | 1500000000200755 | 026561 | 给排水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周亚伟 | 800000000103124 | 003752 | 矿山地质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8.30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正富、宁德仿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收集;同类生产企业调研;有关资料收集整理;矿山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择;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该项目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和生产提供依据,最后根据编制提纲,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编制形成《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 | 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 | ||||||
评价范围 | 根据《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次评价范围为《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中的矿山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运输单元、采剥单元、供配电设施单元、防排水单元、安全管理及其他单元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 凡涉及本项目的职业病及防治、环保、地质灾害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企业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滚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伤害、火灾、淹溺、粉尘、噪声、振动、其它伤害等。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乙炔、氧气、柴油等,企业生产使用的乙炔及氧气主要用于检修,使用量很少,乙炔和氧气的临界量分别为1t、200t,不会超过其临界量。企业使用的柴油由皮卡车运送桶装柴油至矿山进行加油(最大量为250kg×2桶),不涉及储存,不会超过其临界量5000t。故该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
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总体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建设项目采用开拓运输公路总体上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采用露天矿山常用的采剥方法,采矿工艺成熟可靠,开采工艺参数与所选设备匹配,防排水及供配电系统设计符合矿山实际,建设方案总体上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经评价认为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存在滑坡、坍塌、滚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触电伤害、淹溺、粉尘等潜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中,通过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和落实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经评价认为: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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