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12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 ||||||
合同编号 | YNKX-2025-107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6年2月8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公司 项目地点:安宁市草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12号路南侧,距320国道200米远。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气体充装车间及相应储罐,其中:液化石油气储罐370立方米,丙烷、丁烷通用储罐500立方米,形成年储存充装10万吨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丙烷、丁烷通用储罐500立方米及其附属设施,一期建设液化石油气储罐370立方米及其附属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丙烷、丁烷储存充装:设置2台100m³全压力丁烷卧式罐、3台100m³全压力丙烷卧式罐,建设丙烷丁烷充装间1栋。 其他:建设1栋3层生产管理楼、1栋单层丙类仓库、1栋辅助用房(消防泵房、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房)等建构筑物。 | |||||||
评价人员组成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段江全 | 1600000000201290 | 安全工程 | 二级 | |||
技术负责人 | 周渝 | 0800000000103146 | 化工工艺 | 一级 | |||
过控负责人 | 陈晓芳 | CAWS530000230201072 | 自动化 | 二级 | |||
报告审核人 | 崔晶晶 | S011053000110202001900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马俊 | S011021000110192000768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英 | 170000000030174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卢凌 | S011053000110192003139 | 机电一体化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军 | S011011000110203000073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兴燕 | CAWS530000230201075 | 安全技术管理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黄琼会 | 160000000030165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三级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12.6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英、段江全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 ||||||
评价对象 | 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评价范围 |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书》,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安全评价对象: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工业气体(丙烷、丁烷)区域。 评价的范围为一期建设内容的丙烷、丁烷项目涉及的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施、安全设施、公辅设施及安全管理等。拟建项目二期建设内容(LPG的卸车、储存、充装等)不在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与备案一期建设内容一致。 项目评价范围包括: 丙烷、丁烷储存充装:包含2台100m³全压力丁烷卧式罐、3台100m³全压力丙烷卧式罐和丙烷丁烷充装间1栋。 其他:1栋3层生产管理楼、1栋单层丙类仓库、1栋辅助用房(消防泵房、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房)等建构筑物。 企业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取得充装许可前,不得进行对外营业性充装。 拟建项目厂区外运输、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不在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但报告内容会有所涉及,企业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判别,拟建项目涉及的丙烷、丁烷、吹扫置换用的氮气、应急电源使用的柴油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2.拟建项目不涉及剧毒、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压力容器爆炸、冻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4.拟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拟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丙烷及丁烷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
云南海容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化下游气体产业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在下一阶段设计工作以及在项目建设施工、运行过程中,通过严格落实本报告“第8章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拟建项目奠定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拟建项目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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