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2023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96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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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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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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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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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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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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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YNKX-2022-058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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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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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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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泸西工业园区 经营规模: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包括:焦炭产能95万t/a、甲醇10万t/a、双氧水(50%、27.5%)5万t/a、粗苯11700t/a、煤焦油41600t/a、硫铵13390t/a等主要产品。主要生产系统:备煤生产系统、炼焦生产系统、化产生产系统、甲醇生产系统、双氧水生产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含生化处理站、热电站、外部工艺及供热管道、空压站、制冷站、化学水处理站、渣场)。在用储存设施主要有甲醇罐区、甲醇中间罐区、粗苯罐区、化产焦油罐区、焦炉煤气气柜等(甲醇焦油罐区、化产粗苯中间槽、杂醇槽已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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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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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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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白萍 |
S011053000110202001861 |
机械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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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周渝 |
0800000000103146 |
化工工艺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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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控负责人 |
李晓锦 |
1500000000200755 |
给排水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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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覃月英 |
S011053000110201000818 |
安全工程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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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王彦波 |
1500000000300467 |
安全工程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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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马俊 |
S011021000110192000768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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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帆 |
1800000000300364 |
电气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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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王英 |
170000000030174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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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黄琼会 |
1600000000301653 |
化工工艺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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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王学军 |
S011011000110203000073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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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10.15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英、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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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2.对项目主要危险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3.对企业自上次评价以来的变化进行调查; 4.对项目设施设备、安全设施情况进行调查; 5.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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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象 |
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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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为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在用生产装置(不包含停用、在建)的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 主要包含备煤生产系统、炼焦生产系统、化产生产系统、甲醇生产系统、双氧水生产系统,以及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含生化处理站、热电站、外部工艺及供热管道、空压站、制冷站、化学水处理站、渣场)。 其中热电站(包括矸石堆场、煤泥堆场、干煤棚、中煤堆场、上煤系统,锅炉系统、汽轮机房、热电循环水系统、烟囱、锅炉灰渣装车站等)已停用、甲醇煤焦油罐区(涉及的4个焦油槽)已停用、化产粗苯中间罐区(涉及2个粗苯中间罐)已停用、车间办公楼已停用、甲醇罐区的杂醇槽(1个)已停用。停用的装置及设备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在报告中会有所提及。 另外,截止评价基准日未完成的在建项目也不在本次的评价范围内。以及凡涉及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运输方面的问题不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内,但在评价过程中会有所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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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该公司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温灼烫、化学灼伤、物理爆炸(压力容器)、触电、雷电危害、静电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伤害、机械伤害、粉尘危害、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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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正)进行辨识,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粗苯罐区、甲醇罐区、双氧水成品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甲醇中间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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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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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本着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的评价原则及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现场检查、检阅资料,评价组经分析、论证后得出如下安全评价综合结论: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总图布置、工艺设备、安全控制措施、相关的公辅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等均能满足目前安全生产要求,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在今后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企业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确保该公司能安全、稳定、长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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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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