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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4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21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YNKX-2023-417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3月25日

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

经营规模: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制氧系统是炼钢、连铸、轧钢的必备配套装置,产生气体的数量及质量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的产量及质量。制氧系统现在役 KDON-3800/3800、KDON-4200/4200、KDONAr- 12000/12000/400m3/h、KDONAr12000/20000/350、2套KDONAr—20000/20000/680型空分装置。共计6套装置,其中4套装置于2019年以前建成,属于制氧老系统。2套KDONAr—20000/20000/680型空分装置为2023年新增,属于制氧新系统,且该2套空分装置已通过验收。该公司制氧系统是配套公司炼钢生产线设置的,空分装置所产的氧气、氮气产品专供公司炼钢生产线使用,不对外销售。

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专业

安评师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海涛

0800000000205715

化学过程

二级

技术负责人

周渝

0800000000103146

化工工艺

一级

过控负责人

陈晓芳

CAWS530000230201072

自动化

二级

报告审核人

覃月英

S011053000110201000818

安全工程

一级

项目组成员

马俊

S011021000110192000768

工业电气自动化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黄琼会

1600000000301653

化工工艺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徐伟

S011053000110203001784

安全技术管理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岳咏

S011021000110202000545

化工机械

二级

项目组成员

王英

170000000030174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张帆

1800000000300364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三级

现场勘查时间

2024.1.16

现场勘验人员

王英、李海涛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1.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2.对项目主要危险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3.对企业自上次评价以来的变化进行调查;

4.对项目设施设备、安全设施情况进行调查;

5.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调查。

评价对象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系统

评价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1)制氧老系统:3800Nm3/h 空分制氧机组1套,4200Nm3/h空分制氧机组 1套,12000Nm3/h 空分制氧机组2套;

(2)制氧新系统:KDONAr-20000/20000/680型空分装置2套。

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

(1)制氧老系统:1000m3 氧气球罐 2 台(其中1#1000m³氧气球罐停用)、1000m3 氮气球罐 2台(其中1#1000m³氮气气球罐停用)、120m3氩气球罐(停用)、30m3液氧贮槽 1 台(停用) 、100m3 液氩贮槽 1 台和 400m3 常压平底立式粉末绝热低温液氧贮槽 1 台、200m3 常压平底立式粉末绝热低温液氮贮槽 1 台。

(2)制氧新系统:2000m3液氧贮槽1个、1000m3液氩贮槽1个、1000m3液氮贮槽一个,1000m3气氧球罐3座、1000m3气氮球罐3座和250m3气氩球罐1座。

3.氧气、氮气、氩气输配装置:界区内氧、氮、氩的加压、气化、调压、缓冲、管道。

4.其他装置:液氧、液氮、液氩槽车充装装置;

5.公用工程包括: 配套供用电、给排水设施。

项目产品制氧系统界区外运输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另外,凡涉及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运输方面的问题不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内,但在评价过程中会有所提及。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玉溪仙福制氧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和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低温冻伤、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温烫伤、噪声振动等。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是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安全评价通则》的相关要求,从总体上看,评价小组认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的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及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安全设施、公用设施和综合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