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合同编号 | YNKX-2023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 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花山镇营盘村 生产规模:该加油站油罐区位于站区西南面,油罐为覆土油罐,油罐区顶部与加油区、站房地面位于同一水平面,油罐区底部位于下一个台阶与辅房2、辅房3位于同一水平面,油罐顶部和油罐底部高差约5m。油罐区设置了一座普通罐池,罐池为普通罐池,普通罐池内设置3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双层埋地卧式储罐(以下简称“SF双层卧式油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0#柴油罐1个,容积为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8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V总≤90m3,V汽油单罐≤30m3,V柴油单罐≤50m3,为三级站),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评价人员组成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段江全 | 1600000000201290 | 028493 | 二级 | |||
技术负责人 | 陈 建 | 0800000000103099 | 004052 | 一级 | |||
报告审核人 | 覃月英 | S011053000110201000818 | 021299 | 一级 | |||
过控审核人 | 李晓锦 | 1500000000200755 | 026561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崔晶晶 | S011053000110202001900 | 042071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马俊 | S011021000110192000768 | 038304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岳咏 | 1600000000301653 | 041987 | 二级 | |||
评价组成员 | 张帆 | 1800000000300360 | 033542 | 三级 | |||
评价组成员 | 黄琼会 | S011021000110202000545 | 030352 | 三级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10.15 | 现场勘验人员 | 崔晶晶、段江全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 ||||||
评价对象 |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 | ||||||
评价范围 |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的站址及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的站外油品运输、职业卫生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在报告中会有所提及。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1.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灼烫等。 2.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危险。 3.事故易发及危险点是:加油区(加油场地及加油机)、卸油区、油罐区(包括油罐及管道)、站房、辅房(发电机房、配电室)等。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否 | ||||||
评价结论 | |||||||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鸿波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正,自2021年09月0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自2013年12月4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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