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56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云)-010 | ||||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合同编号 | YNKX-2026-180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6.7.27 | ||||
项目基本概况 | |||||||
公司名称: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云南澄江产业园区九村片区东溪哨区块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磷矿石、硅石、焦炭为主要原料,生产黄磷及磷酸系列产品的化工企业。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黄磷3万吨、工业磷酸10万吨、食品磷酸4万吨、磷酸桶116万只的生产规模。 公司黄磷生产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黄磷尾气,目前公司黄磷尾气经五级洗涤塔洗涤后,部分用于原料烘干和泥磷蒸磷,约70%输送至原有锅炉系统生产蒸汽并发电,供生产自用。但受限于锅炉等设备技术陈旧、老化严重,系统能效偏低,整体污染物排放水平较高,难以持续稳定满足当前国家与地方推行的超低排放标准。 为此,公司启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于2026年6月26日在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606-530422-04-02-616361)。 | |||||||
评价人员组成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专业 | 安评师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白萍 | Y120254051010660027/201911046530000286 | 安全工程 | 二级 | |||
技术负责人 | 周渝 | 0800000000103146 | 化学工程 | 一级 | |||
报告审核人 | 文家斌 | 1800000000201287 | 矿业机械 | 二级 | |||
过控负责人 | 李晓锦 | 1500000000200755 | 安全工程 | 二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英 | 170000000030174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其他安全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白薇 | 2017033530332015533613002528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杨易旻 | 03320251053000000747 | 其他安全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黄立雄 | 011038888 | 化工机械 | 高级 | |||
项目组成员 | 王彦波 | 1500000000300467 | 安全工程 | 三级 | |||
项目组成员 | 李海涛 | 0800000000205715 | 化学工程 | 二级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6.3.31 | 现场勘验人员 | 白萍、王英 | ||||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 1.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进行调查; 2.对项目主要危险装置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 ||||||
评价对象 | 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 ||||||
评价范围 | 《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6年04月)中涉及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主要包括:黄磷尾气净化、黄磷尾气锅炉2台(8t/h锅炉1台,15t/h锅炉1台)以及相关尾气管道、蒸汽管道、烟气管道及公辅设施等。 | ||||||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6年调整版),黄磷生产装置、磷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煤气(磷炉尾气)、氢氧化钠等。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厂内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可燃气体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其他等。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
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在下一阶段设计工作中,以及在项目建设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通过严格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对策措施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设计方案和厂内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该项目奠定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保障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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