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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2#黄磷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2026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55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2#黄磷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合同编号

/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完成时间

2026年6月

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白龙潭

项目基本情况: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白龙潭,海拔2052m,东经103°10′41.33",北纬25°30′33.21"。公司厂址地处国道213线旁,东距嵩待高速公路寻甸道口仅3km,紧靠贵昆铁路,距东川铁路支线—天生桥火车站19km,距寻甸县城15km,距昆明市区76km。公司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1)企业于2023年6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昆)WH安许证字〔2017〕0005,有效期:2023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许可范围:黄磷20000吨/年。

(2)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53012500112,有效期:2025年6月15日至2028年6月14日。登记品种:白磷、一氧化碳。

(3)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5号)可知,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认定,证书编号为:滇AQBWHⅢ202403019,有效期至2027年3月10日。

(4)总平面布置: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用地面积较大,其中南部大片区域为预留空地。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办公区布置在生产区南侧。原料堆场、矿石仓(矿石仓1、矿石仓2)布置在厂区北侧的最高处;成球车间、1#电炉主厂房和2#电炉主厂房布置在低一台阶;污水处理装置区(污水折流池、碱水循环池、热水循环池、雨水收集池、蓄水池等)位于厂区南侧较低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房、黄磷装置中心控制室、配电室设置于厂区的南侧。电炉主厂房沿东西向呈一字形布置。从东向西依次为1#电炉主厂房和2#电炉主厂房,目前1#黄磷电炉主厂房已停用且设备已拆除,暂用作气瓶存放点,2#黄磷电炉主厂房在正常投入使用中。

(5)自上一次取证以来:

1)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黄磷20000吨/年。1#黄磷电炉已于2014年10月至今停产,目前设备已拆除,生产规模变更为10000吨/年。

2)企业于2023年11月委托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磷矿粉回收成球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并由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磷矿粉回收成球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点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寻应急便签〔2026〕8号)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4月开展了全厂风险点全面排查工作,并形成了《风险点排查统计表》。

3)自2023年6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以来,评价范围内黄磷主要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和生产规模均未发生变更。

4)自2023年6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以来,东面出租标准厂房中的企业发生变化,变更为:1栋、5栋、6栋、7栋、9栋为尊尚木业;2栋、3栋、8栋为森城木业;4栋为重聚铝业。

5)自2023年6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以来,评价范围内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

6)自2023年6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以来,企业定期对原有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及更换,保持正常有效。企业根据《关于移交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的函》(云发改基础函﹝2023﹞19号)的要求,于2023年7月30日完成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黄磷电炉大部分尾气直接排放,且将天灯围蔽以规避检查;泥磷收集、贮存和回收利用设施简陋,跑冒滴漏严重)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已完善磷炉尾气运输管道,将原直排的磷炉尾气统一收集,作为燃料配送到尾气锅炉、原料烘干、泥磷回收、磷矿粉成球回收等装置和系统,以充分提升尾气回收利用效率;拆除围蔽设施,并在放散管上设置安全水封平衡压力设施,以确保电炉生产系统安全;对泥磷回收管线有明显缝隙、漏液的地方,重新更换管线;对使用时间长、产生“跑冒滴漏”的阀门进行更换;将泥磷收集、贮存池清空,逐一检查渗漏情况;对泥磷回收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不锈钢板对收集、贮存设施进行封闭覆盖,统一收集泥磷回收产生的污水、废气进行集中处理。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反馈国家移交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2户黄磷企业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的函》(石化[2023]278号),企业已按程序完成验收销号工作,并报省推长办、省生态环境厅备案。企业于2024年11月委托云南真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人员定位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投用,实现化工厂室内及室外定位。实时精确地定位员工、定位穿戴设备位置,将人员位置信息,显示在厂区数字化建模中,实现对生产区域进行安全管控、人员在岗监管、人员违规行为纠偏。企业于2026年3月按照应急局(寻)应急责改﹝2025﹞危化科005号整改指令、《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等相关要求,完成消防管道改造(消防给水管道形成环状布置,喷涂标注名称及介质流向)、增设室内外消火栓(增加3个)、更换水泵控制柜系统(增加机械启泵功能)、增设稳压系统改造(增加一套稳压装置、增加低压压力开关,消防水泵达到自动启动功能,消防泵进水口及出水口增加压力表),实现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彻底分离。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于2026年3月31日经专家组复查通过,并出具《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专家审查意见》。企业于2026年5月15日完成电炉车间四楼下料柜区域门禁的安装工作。该项目电炉车间四楼下料柜区域为作业人员临时性工作场所(巡检时进入),作业时间通常≤15min,该区域已设置门禁,作业人员经批准之后方能进入,且作业人员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报警值为24ppm)进入该区域,区域内“当心中毒”“当心火灾”等安全警示标识已设置。综合考虑现场各种因素,设置此区域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低报值为60ppm,高报值为120ppm。根据2024年9月9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1万吨黄磷存量产能迁建改造提升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和现场检查,1#电炉车间较上次停产状态,现已将设备全部拆除。

评价人员组成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陈建

0800000000103099

核化工

高工

技术负责人

周渝

0800000000103146

化学工程

高工

过控负责人

陈晓芳

CAWS530000230201072

自动化

二级

报告审核人

王兴燕

CAWS530000230201075

安全技术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岳咏

S011021000110202000545

化工设备与机械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黄琼会

1600000000301653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级

项目组成员

马俊

S011021000110192000768

工业电气自动化

二级

项目组成员

卢凌

S011053000110192003139

机电一体化

二级

项目组成员

张发奎

20201104653000000202

安全工程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现场勘查时间

2026.5.6

现场勘验人员

陈建、张发奎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1.对项目涉及的相关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对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相邻企业、主要人员分布等);

3.对项目主要危险装置与周边距离进行调查;

4.对企业自上次安全评价以来的变化进行调查;

5.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调查。

评价对象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2#黄磷生产装置

评价范围

依据企业的委托和评价协议,本次评价范围为: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2#黄磷生产装置的厂址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合规性等。

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情况说明:

企业南面的自用加油点、原有水池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企业西北面的110KV降压站为电力公司管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企业1#碱洗塔、1#锅炉已停用,1#黄磷电炉2014年10月至今停产装置,目前设备已拆除,仅一层暂用作气瓶存放点,因此,1#碱洗塔、1#锅炉、1#黄磷电炉主厂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企业西南面云南旭东集团承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隶属于云南旭东集团,但不属于黄磷生产项目范畴,因此云南旭东集团承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企业原料及产品的厂外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报告中有所提及,企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容器爆炸、可燃气体爆炸、高温熔融物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其他(噪声、粉尘危害等)。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四级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项目现时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组认为: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2#黄磷生产装置的安全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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